
5月8日,郑漯分公司漯河路政大队班子和部分业务骨干来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就高速公路路面常见的一些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问题,向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监庭的吕镁庭长和其他几位法官进行了请教。
带着问题去请教,是漯河路政队法律风险防控上的新尝试,以前只局限在单位内部对法律条文的学习与讨论,存在认识上的局限性,针对于此,漯河路政大队选择“走出去”,到对法律条文解释到位的单位去学习、去请教。这次学习内容包括:因过往车辆抛洒、掉落的物品,造成后续通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摩托车违法上高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人上高速或违章放牧造成过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高速公路道路施工,过往车辆闯入作业施工区,造成交通事故的;高速公路中央活动护栏被人为挪动,造成交通事故的。人民法院如何判决?高速路政部门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高速路政部门如何防控这样的法律风险等?
郾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特别是就高速路政部门如何防控这样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建议:一是要依法规范设置高速公路上的各类警示标志和标识标牌,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各类安保设施。二是要依法规范设置高速公路各类作业区域(如施工区、道路保通区、事故救援区等)。三是要加强防范,杜绝法律规定外的交通工具和行人、牲畜进入高速公路区域。四是要严格尽到告知义务,把高速公路上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清清楚楚的告知司乘人员和沿线群众。五是要层层上报,提请最高交通主管部门完善高速公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设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相应的免责条款,便于人民法院判决时作为依据。
一个上午的法律知识学习让漯河路政大队的同志们受益匪浅。临行前,吕镁庭长说:“如果今后有涉及公路管理方面的案件,欢迎漯河路政大队的同志们对庭审旁听。”漯河路政大队的同志们纷纷表示,很感谢吕庭长提供的宝贵机会,以后会不遗余力的学习法律知识,为广大司乘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