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路产车辆逃逸 部门联动共同治理
 时间:2016-03-22 | 浏览: | 来源:

    

320日下午1720分左右,郑漯分公司漯河路政大队队员胡武杰、胡强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正在行驶中的车牌号为豫QGC316的小型越野车左侧车体变形且车体上有大面积从高速公路护栏板上剐蹭的蓝色漆痕。凭借日常工作经验,巡逻队员马上意识到该车很有可能是在高速公路上损毁路产逃逸的车辆。但是由于该车在正常行驶中,车速较快,考虑到安全因素,两名队员迅速通过对讲系统将情况报告给漯河路政大队监控室,由值班队长吴军民做出安排:一是要求两名队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对疑似肇事车辆进行跟踪。二是要求大队监控人员通过路面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疑似肇事车辆行驶轨迹。三是迅速与辖区内各收费站联系,通知收费站对疑似肇事车辆不予放行。四是安排大队备勤人员快速驱车赶往辖区各收费站口,协助收费站对疑似肇事车辆进行拦截。

1730分左右,经过多部门共同努力,疑似肇事车辆在郑漯分公司漯河收费站下道口被成功拦截。路政员立即对该车司机进行了询问,在车辆剐蹭证据面前,该车司机承认了损坏路产逃逸的违法事实,然后由路政队员陪同,到K779+900M西幅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指认,经过路政员现场勘查,受损的路产为34M波型钢板护栏和4根护栏立柱。随后,肇事司机被带回路政大队进行处理。

鉴于肇事司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3条之规定,漯河路政大队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第5条的规定,漯河路政大队依法对肇事司机进行索赔,该车司机无异议。在交纳赔偿款后,肇事司机被移交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两部门将根据肇事司机的违法事实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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